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
甘政發(fā)〔2023〕28號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甘肅礦區(qū)辦事處,蘭州新區(qū)管委會,省政府各部門,中央在甘各單位:
省政府核定省文物局確定的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(共計91處,其中2處并入現(xiàn)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),現(xiàn)予公布。
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,堅持“保護第一、加強管理、挖掘價值、有效利用、讓文物活起來”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統(tǒng)籌文物保護與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,加強文物價值研究闡釋,全面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和展示利用水平,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,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肅作出更大貢獻。
甘肅省人民政府
2023年4月25日
甘肅省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
(共計91處)
一、古遺址(30處)
二、古墓葬(3處)
三、古建筑(16處)
四、石窟寺及石刻(12處)
五、近現(xiàn)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(28處)
六、其他(2處)